「有」就是世間萬法的存在,是幫助我們分別世間法的。《大毘婆沙論》立的兩種有──實物有、施設有,以及五種有──實有、名有、假有、和合有、相待有。《大智度論》也立了三種有──法有、假名有、相待有。

結合前面所講兩種三假來看的話,非常明顯,般若中觀談這一些存在的法全部都是假。阿毘達摩把法分成實有和假有,這個就是般若中觀跟阿毘達摩不一樣的地方。

要信哪一個才能解脫呢?

在《阿含經》佛有講到「有業報而無作者」。這個作者就是我,業報就是法,所以佛教界認為,有部的「我無法有」,就是以這一部經為依據。因為有部講法是實有的,所以就認為他們的解脫不究竟。這幾年讀了一些《阿毘達摩》,發現並不能這樣武斷地去評破他們,應該瞭解有部為什麼要建立「有」的方便,這樣說的動機跟目的。

實際上如果「我」都沒有了的話,無作者,對這個業報(法)也不會執著的,這個大可放心。為什麼?一切問題都來自於「我」,「我無」就是無我,「法有」是認為蘊處界是有,但是「我」既然都空了,誰還會去執著那個法?請問所有的一切法──有形、無形,沒有了「我」,怎麼執著呢!所以破我見最重要。學中觀的人一定要對治見,自性見,就是要破「我」。

 

文/方丈開仁長老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