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卷 11〈序品 1〉(CBETA, T25, no. 1509, p. 140, c16-21):
問曰:云何名檀?
答曰: (一)佈施心相應善思(意業) 檀名佈施。心相應善思,是名為檀。 (二)從善思起身口業亦是(通三業) 有人言:從善思起身、口業,亦名為檀。 (三)有信、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有人言:有信、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時,心生捨法,能破慳貪,是名為檀。譬如慈法,觀眾生樂而心生慈;佈施心數法,亦復如是,三事和合,心生捨法,能破慳貪。
決定佈施是福業的因素其實蠻重要的,少了這些因素,所做的佈施就不一定成就福業,阿毗達摩非常重視這一個。
論這裡第一種說法,就是只要有想要去做的善心,就算是成就佈施。
第二種說法,除了想要去做的心,還要身業跟口業表現出來,才叫做佈施。
第三種說法,是要三事和合,就是佈施者有清淨的信心,還要有福田(受者)以及佈施的物,三事和合,並且心生捨法,才名為檀,就是要放捨這一些我們喜愛的東西,才能夠破除慳貪,否則的話,我們佈施不一定能成就福業。能破慳貪的佈施才是最重要的福業。
這三種說法其實都有說到佈施的要素,但偏重不同,第一種只有講到意業;第二種講到身口意業;第三種說法強調心生捨法的意業,才能破除慳貪。其中還講到外在的因緣,受施者跟施物,這三者結合起來,其實身口意都包括的,還要有福田和施物,而且最好是親身、親口去做佈施,我們的福業就會更圓滿、更清淨。
文/方丈開仁長老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