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華僑日報2013年6月20日報章
【亞庇十九日訊】本州廿九個佛教團體今日發佈連署聲明,嚴厲反對以佛陀為名經營酒吧,及在酒吧內擺設佛像當着主題裝飾品招徠生意的行徑,因為這不但蓄意褻瀆佛教,也嚴重傷害了佛教社群的信仰情操。

以亞庇佛教團體為主的代表今日出席了假慈音寺召開的緊急會議,有關會議由沙巴佛教會秘書鄭德明召集,亞庇慈音寺主席林玉其主持。彼發出的聯合聲明如下:

本州佛教社群,尤其是亞庇市各源流佛教團體,嚴厲反對以佛陀為名經營酒吧,及在酒吧內擺設佛像。

佛教徒以佛陀聖潔的教法與證法,尊崇為一生追隨的對象。在佛陀所教導的解脫道中,五戒是根本戒條,以規範弟子的身語意等行為,不飲酒是其中之一戒,這是全體佛教信徒都必須遵守的。

以佛陀為名經營酒吧,公然販酒;猶有進者,更在酒吧內擺設佛像,當着主題裝飾品招徠生意。這種行徑不但是蓄意褻瀆佛教,也嚴重傷害了佛教社群的信仰情操。

聯邦憲法第3條⑴列明伊斯蘭教乃官方宗教,惟其他宗教可和平地在聯邦內被信奉。聯邦憲法第11條⑴賦予個人信仰及宣揚其宗教的自由。另聯邦憲法第11條⑶列明各宗教群體有權管理其宗教事務、成立組織及擁有其資產。

佛教社群尊重商業自由,也尊重大眾飲食選擇的自由。以此將心比心,其他社群譬如非佛教徒、非宗教徒以及生意經營者,也應賦予佛教信仰應有的尊重和地位!

自BUDDHA BAR於6月15日在亞庇開始營業以來,在馬佛青總會以及個別佛教信眾等的強烈反映下,我們欣見亞庇市政廳作出要求業主更名並移走佛像擺設的措施,也讚賞有關當局附順民意迅速作出回應的舉動。

負責掌管亞庇市政廳的首長署助理部長拿督楊愛華週一強調,將指示亞庇市政廳日後更謹慎處理含有敏感性的名字,確保類似”Buddha Bar”的名字不會被批准使用。他在州議會大廈出席州議會會議開幕典禮後,針對Buddha Bar引起的爭議置評時說,這種敏感性的名字根本不應使用。他說:”我將會確保亞庇市政局日後絕對不會批准這種名字,因這明顯對特定宗教不尊重。

我們歡迎也隨喜首長署助理部長拿督楊愛華在這課題上的指示和保證。

與此同時,在與全民共建和平、繁榮以及和諧的馬來西亞宏觀共榮精神體現下,對於發出營業牌照的有關地方當局如市政局或縣議會等,我們在此高度呼籲,在考核以宗教之名企圖操業,或者其他意圖仿傚者的申請時,希望他們能夠作出高瞻和明智的決定,以確保對社區不會製造敏感課題、或對社會秩序帶來衝擊、抑或對宗教和諧構成傷害等事件發生。

連署團體:
馬佛總沙巴分會、
沙巴及納閩聯邦直轄區佛教基金會、
國際佛光會沙巴協會、
世界佛教圓覺宗 諾那 華藏精舍沙巴分舍、
寂靜禪林
大愛道比丘尼基金會、
Aloka House Sabah、
亞庇普陀寺、
亞庇彌陀寺、
沙巴臨濟宗觀音亭、

馬佛青沙州聯委會會員團體:
亞庇慈音寺、
吧巴佛教會、
廣濟寺根地咬佛教會、
沙巴丹南佛教會、
納閩觀音寺、
沙巴古達佛教會、
斗湖蓮海佛學會、
山打根佛教迦音林
沙巴保佛佛教會、
仙本那佛教會、
沙巴州拿篤佛教會、
納閩佛教會、
斗湖佛光寺、
沙巴州山打根佛教會、
斗湖普照寺、
斗湖佛教會、
沙巴佛教會

佛教慈濟功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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