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的法引申有兩個意義,第一是諸佛常法,第二是入佛法相。
首先,「諸佛常法」就是釋迦佛是創覺真理的人。一般來說,佛是覺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而聲聞弟子雖然也是覺悟真理,但所沒有的特質就是創覺,這就是所謂第一個發現的人叫做創覺,誰能夠創覺,誰就是佛,不管過去、未來、現在,佛佛道同都一樣。
其次,「入佛法相」就是能夠契入佛法的實相。佛弟子依佛法去修行,能契入,也能夠體證相同的境界,這個就叫入佛法相。當然,弟子可以依照自己的理解闡發佛的法,使佛的法廣大並充分表達出來。
雖然弟子們照著佛的話去做,能夠實踐,能夠體證相同的法。但是我們所說的法有辦法超越釋迦摩尼佛的法嗎?這是沒 有辦法的。因為釋迦摩尼佛所覺悟的法已經是最圓滿的。如果說後代的弟子們所講的法比釋迦佛還要圓滿的話,那釋迦摩尼佛所覺悟的法就不是最圓滿的。釋迦佛所創見的真理是最圓滿的,無論後代的人們怎樣用種種的方便來形容,來詮釋,他的任務只是住持佛法,能夠一代一代住持下去,而不是如何去豐富它。比如現在,印順導師不在後,當我們讀導師書的時候,如果有問題還可以去請教導師的弟子或學生們。
但是,假如時間久了,連他們都不在了,對於導師著作的詮釋,很多後人就有自己的看法和不同的解釋。久了之後,人們就會覺得這些異見是青出於藍,甚至比導師的弟子講的還好。實際上釋迦佛的真理也一樣,他創覺的已經圓滿,代代相承下去,後人只是住持,沒有辦法再比釋迦佛更厲害。
「諸佛常法」與「入佛法相」是佛法應有的解說。我們所知的諸佛常法創始於釋迦佛,依釋迦佛的本教為根源,至於佛弟子所弘傳的是否為佛法,那就看他是否契合世尊本教的特質。如果不是,他所講的佛法就不能稱為入佛法相。要嚴格貫徹這一見地,諸佛體證的法就是諸佛常法;入佛法相,就是弟子的論述釋尊的教法,那麼什麼是釋尊的根本教法呢?在《佛法概論》中,正如導師所講「釋尊的根本教法:境、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