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卷46〈摩訶衍品18〉(CBETA, T25, no. 1509, p. 395b3-4):
「內外物」者,「內」名頭、腦、骨、髓、血、肉等,難捨故在初說;「外物」者,國土、妻、子、七寶、飲食等。
菩薩佈施要做到捨內外物。內物,論有一種解釋為內在的一切煩惱,另一種解釋說就是我們的肉身;外物的話就是我們身外物,所以內外物包含煩惱跟物質, 捨內外物其實也是一種大悲心,甚至妻和子菩薩也可作為外物佈施出去。
上個禮拜就有一個學員問說,菩薩把妻子兒子佈施出去,有沒有問過他們的意見,為了自己成就道業就把妻子兒女佈施出去,好像很奇怪。
其實,在佛陀的本生故事裡面,有記載菩薩佈施他的妻子、兒子,其妻子、兒子是同意的,這是因為妻子跟兒子無量劫以來,發願生生世世作為菩薩的眷屬跟隨他,願意當他的妻子、兒子,就是為了要成就菩薩。南北傳的論典都有這類記載,諸大經論都有,《般若經》也有,阿毗達磨等等都有。所以,跟我們現在的人權平等這些概念是不一樣的。
有興趣的人,詳參《大智度論》卷35〈報應品 2〉(CBETA, T25, no. 1509, p. 316, a23-p. 317, a9),《大智度論》卷16〈序品 1〉(CBETA, T25, no. 1509, p. 179, b13-21),《大智度論》卷29〈序品 1〉(CBETA, T25, no. 1509, p. 272, c21-25)等。
文/方丈開仁長老
202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