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現在教書了,我有一個感觸。
以前,當學生時,我都會覺得說:這個老師每次叫我,就是器重我、看重我;如果功課做得很好,都是很高分。教書過後,我發現一個問題:人與人的相處是很微妙的。比如說,我現在當老師,你們當學生。如果我對誰的印象很好,縱使他考試寫錯了很多,因為我對他印象很好,我就會想盡辦法給他高分一點;如果他平時不恭敬老師,即使他寫得很好,我還是故意扣分,一個錯字扣一分。
我們在說法,或者以後大家出去,要有這樣的心量——人跟事要分開。別人雖然有這樣的習氣,有這樣的煩惱,我們也不要把人事問題摻雜在學法的內容裡面。我們當老師的,在打分數的時候,不能偏心,要一視同仁。他學得如何——學得生煩惱,學得有習氣,那是他個人的因果。我們本身要當師長,以後要去教化信徒,本身要有這種正念正知。
在佛學院也是這樣,男眾都是很難調的。有的師長及同學跟我反應過:那些是問題學生——整天在大寮跟同學吵架等等。在打分數的時候,有些人就會把這種印象都打在裡面,就是會扣分。如果是打操行分數,當然也無可厚非——這是要教他謹慎。操行是他個人的、自己的因果。但是,他作作業,作功課非常用功,老師就不能把自己的這種偏見放進自己的判斷裡面。這樣就不公平。處理人、事的時候,我們要公平。如果他真的按時作功課,做得很好,那麼,應該得高分就是得高分,做得好的就是做得好。學業跟操行通常要分開。
我們本身要作一個正直的菩薩,對於自己這種想法,要保持理智警醒覺察。
文/方丈開仁長老
2024年7月10日
